她是一名检察官
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
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
“牵手”社会力量
共护“幼苗”成长
今天,我们一起来看
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
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“未检”检察官
赵刘佳的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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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全国妇联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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