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3年,易华先任堡子合作社妇女小组队长,后任麻林大队和堡子大队妇女主任、党支部副书记。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,她号召妇女参加田间生产劳作,组织妇女和男社员进行劳动竞赛,并大胆向合作社和社党支部建议实行“男女同工同酬”,以收成好坏来作为评分记分标准。经过不懈努力,最终用实际行动,让合作社党支部采纳了妇女们的意见,获取到同等的劳动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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